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一览
以下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 修改前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 --- | --- | | 第一百零一条 | 第一百零二条 | | 原告起诉后,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答辩。被告逾期未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其承担诉讼结果。 | 原告起诉后,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答辩。被告逾期未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 | 第一百零二条 | 第一百零三条 | | 被告在答辩期限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被告在答辩期限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反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原告不同意的除外。 | | 第一百零三条 | 第一百零四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原告或者被告可以在第一审期间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二审期间,原告或者被告可以变更或者补充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但是第一审已经审理终结的除外。 | | 第一百零四条 | 第一百零五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文书副本。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文书副本,并说明变更或者补充的理由。 | | 第一百零五条 | 第一百零六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当在下一审法庭辩论前提出。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当在下一审法庭辩论前提出,但是第一审已经审理终结的除外。 | | 第一百零六条 | 第一百零七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零七条 | 第一百零八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中予以调整。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中予以调整。 | | 第一百零八条 | 第一百零九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中予以调整。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中予以调整。 | |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第一百一十六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 第一百一十七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 第一百一十八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待变更或者补充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原诉或者反诉程序。对中止程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 第一百一十九条 | | 原告或者被告变更或者补充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
民事诉讼法232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公司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一览以下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
国际贸易一、单位更名承担债务吗单位更名承担债务。公司名称变更后,不影响...
农民权益保护在校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劳动关系,不能全部依据劳动法管理,...
审计风险一、父亲银行贷款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父亲银行贷款欠债子女没有义...
失业保险开发商强制征地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怎么处理?(一)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婚姻是充满幸福的,但是也有些婚姻里面充满...
新婚姻法的出台有利于男女双方更好地履行权利与义务,也能更好地保...
Copyright 2004-2022 fapi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2 有害信息举报